上海和深圳的可转债交易规则不同

2023-08-03 08:10:06   来源:互联网

1、(1)交易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T+0交易。

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行情揭示参照A股办理。

3、(2)交易报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面值100元为一报价单位,价格升降单位为0.01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以面值1000元为1手,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

5、(3)交易清算: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行T+1交收,投资者与券商在成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办理交割手续。

6、拓展资料:可转债全称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上市公司发行的一种含权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在债券状态下,发行人需要向债券一样支付利息。

7、转债投资者除了拥有债权之外,还拥有转股权,即以事先约定转股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股票。

8、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9、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本质是向投资者借钱,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到期后,发行的上市公司要给投资者利息,到期要偿还本金。

10、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11、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12、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13、可转债要在转股期内才能转股。

14、现在市场上交易的可转债转股期一般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为止。

15、期间任何一个交易日都可转股。

16、可以将转债看作是“债券+转股权利”的组合,一般半年或1年付息1次(一般为一年),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应偿还未转股债券的本金及最后1期利息。

17、如: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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