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没有可执行财产应该这么处理: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无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即告结束。
二、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债务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其查封扣押,协商以抵债。
3.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话,其个人信用报告中会添加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会被司法拘留。
4.债务人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涉嫌拒不执行判决。
三、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是在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有财产而穷尽各种强制手段后无法执行到位的情况下,由法院视情节而考虑是否加入黑名单。
找法网提醒您,列入失信名单是强制执行的结果之一,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有三种:
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程序终结;
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待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再执行;
三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且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情形的,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也就是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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