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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委托贷款银行“商转公”贷款业务推进会,并下发了《漯河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及政策解读,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商转公”贷款新政正式出炉。
长期以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都采取“先还后贷”模式,借款人需要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房产办理撤押等手续后,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新政落地后,借款人不需要先行筹措大额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可用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冲抵原商业贷款。
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申请,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在约定结清日期,公积金中心将贷款发放至银行冲抵商业贷款。同时,职工以自筹资金将差额部分结清,并办理商业贷款撤押手续。此种模式最大的优点是实现“两步一齐走”,极大减轻了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
目前,我市可办理“商转公”业务的银行共有4家,分别是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新增合作银行信息将及时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漯河日报》等平台公布。来源: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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