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看点:山东首批!临沂4个乡镇,21个村上榜!

2023-03-24 00:09:17   来源:琅琊新闻网

3月10日

省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

联合印发


(资料图片)

《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绿色能源

发展标杆乡镇和标杆村认定名单的通知》

我市4个乡镇、21个村被认定为

“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标杆村”

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

乡镇和标杆村认定名单的通知

鲁发改能源〔2023〕18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村农业局(畜牧兽医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乡村振兴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为深入推进“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按照“当年创建、次年认定”的工作安排,省有关部门于2022年10月起组织开展了首批“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村创建评估认定工作,经单位自评、市级初审、第三方评估、省级联合审查、面向社会公示等程序,认定济宁任城喻屯镇等65个乡镇(街道)为“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认定泰安肥城东大封村等443个村(社区)为“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推广,切实发挥标杆作用。经过标杆创建,各地探索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新路径、新模式,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和样板,为加快乡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乡村振兴奠定了良好基础。各级要通过新闻媒体对标杆乡村进行广泛宣传,加大典型模式、特色经验的挖潜梳理和推广复制力度,以点带面推动乡村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和美丽乡村建设。

二、强化标准管理,巩固提升创建水平。开展“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行动,重点是乡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关键是发展模式的探索。各标杆乡村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和管理措施,巩固提升标杆创建层次和水平。各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标杆单位的跟踪检查,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持续发挥标杆引领作用。

三、强化政策支持,切实汇聚工作合力。省级将落实乡村振兴、清洁取暖等相关政策,加大对标杆单位的支持力度。各市、县(市、区)能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聚焦标杆单位发展需求,梳理整合相关政策,将资金、要素等资源向标杆单位倾斜,推进标杆单位成为乡村振兴的典型样板。

附件:

1.首批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认定名单

2.首批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村认定名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10日

首批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认定名单

临沂市(4个)

沂水县诸葛镇、沂水县许家湖镇、莒南县洙边镇、费县石井镇。

首批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标杆村认定名单

临沂市(21个)

沂水县诸葛镇东河西村、江家官庄村、马家旺村、下胡同峪村、李家新庄村(新旺村)、马崮峪村、上胡同峪村、南门楼村,

沂水县许家湖镇李家庄村、石埠官庄村、夏家楼村,

莒南县洙边镇洙边村、葛家山村、东夹河村,

费县石井镇大安村、柴禾峪村、高岩庄村、莲花村、安乐村、翼城村、葛针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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