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

2023-07-07 17:47:28   来源:东南网

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该行动以“服务促就业 筑梦赢未来”为主题,将于2023年7月-12月开展。

对登记失业青年信息进行全面摸排


(资料图)

行动服务对象包括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各级人社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通知》提到,建立完善实名信息数据库。各地要尽快对登记失业青年信息进行全面摸排,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对未就业的做好记录,形成登记失业青年实名台账。2023届省内院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已通过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分解到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待人社部下发后再另行分解。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部门要将公共服务网分解信息、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登记信息,及各地通过报到接收、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入户摸排等方式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就业服务范围。

集中公布公共就业服务内容。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尽早发出公开信或服务公告,集中推介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机构清单。政策清单重点亮出就业创业、人才引进、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内容。服务清单重点亮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平台、求职登记服务窗口等求助途径,亮出公共服务网、“云招聘”等求职渠道。机构清单重点亮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等名录。

全面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各地要依托登记失业青年和2023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集中开展帮扶,落实定期联系服务制度,通过电话短信、实地走访、数据比对等方式,于7月5日前完成毕业生就业状态、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进行摸排。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动态更新实名信息、就业状态和服务需求,做到底数清、去向明、情况准。

深化就业“红娘”结对帮扶。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落实户籍地政府“包干制”,实施“一人一档”、“一生一策”精准帮扶。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力量,进一步充实就业“红娘”队伍力量,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推荐岗位,优先落实政策,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及时提供专业化职业指导服务,促进尽快就业创业。通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实践引导、职业指导、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提供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或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在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创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大力推进就业政策落实落地。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公布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明确政策内容、补贴标准、申请流程等,及时向用人单位及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推送就业创业政策包。按月通过本地企业新增参保人员、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数据比对等方式,主动筛选政策对象,大力推动“政策找人”,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速享、及早兑现,毕业生政策享受情况要通过公共服务网及时登记、动态更新。

推行15分钟就业服务圈

《通知》提出,高频举办招聘服务活动。各地要按照“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要求,接续举办“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活动、书记市长送岗留才进校园活动、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等,举办毕业生等青年专场招聘,加密线上线下招聘,丰富行业专业专场、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要组织多种形式的社区招聘活动,发动辖区内失业青年参与。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较为集中的地市,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积极提升就业服务便利度。各地要统筹利用基层平台、社区网点等资源,推行15分钟就业服务圈,推进“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提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要将就业服务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推进线上线下一体服务,提供招聘求职、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在线服务,更加便利青年享受服务。要组织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为青年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就业服务。

实施青年专项技能培训计划。依托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公布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和补贴性职业培训项目目录。实施“一技在手、就业不愁”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积极提供培训服务。精心设计课程内容,丰富培训方式,大力开展新职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培训,增强青年群体适应生产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鼓励企业对新招用的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组织从事技术技能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通过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适合企业发展的岗位需要的高技能人才。

及时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醒

持续强化就业权益保障。落实“就业权益护航行动”,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培训贷”、隐私信息泄露等违法行为。加强劳动就业政策法规宣传,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宣传视频等载体向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及用人单位广而告之,引导企业规范招聘行为。及时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提升防范意识。

广泛开展就业创业典型宣传。挖掘一批服务重大战略、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青年典型,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等系列评选活动,全方位展示新时代青年人就业创业的精神风貌。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推出不少于2名先进典型,通过系列新闻宣传,组织开展事迹报告的方式,引导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职业观、成才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就业创业、建功立业。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行动实施作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属地责任,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保障机制。要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要规范建立线上线下两本服务台账,线上服务台账通过公共服务网,动态更新实名信息、就业推荐、就业服务和政策享受等信息。线下服务台账参照《实名制服务线下台账》做好服务记录,确保数据质量。要严格遵守统计纪律,对于任何数据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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