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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发布通知,明确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印发的通知,2023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
省医保局等部门要求,各地要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做到医保基金人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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